南平市2014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通知
来源: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教育局网 阅读:1012 次 日期:2014-07-03 10: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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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教育局 南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关于做好南平市2014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市直属有关学校:

为了做好2014年南平市普通话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一)时间表(具体以报名文件为准)

中华职业技术学校:2014年3月第4周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4月第3周

武夷学院:2014年5月第2周(专场对学院学生)

邵武职业中专:2014年5月第4周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10月第4周

武夷学院:2014年11月第2周(专场对学院学生)

南平农校:2014年11月第4周

(二)报名和考试时间

具体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请考生登录普通话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查询,网址:http://psc.npjy.com。

二、报名对象

根据教育部第16号令规定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下列人员应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达到相应等级标准:

(一)教师和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为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为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语音教师为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二)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为一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为一级甲等水平;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三级甲等以上水平;

(四)公共服务行业中直接面向公众服务的广播员、解说员、话务员、导游等为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五)师范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话剧表演专业以及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

(六)其他社会人员可自愿申请接受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

现阶段应接受测试的人员的年龄原则上为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对普通话水平未达到规定等级标准的人员,所在单位应督促其参加培训、测试并达到规定的等级。

三、其它事项

(一)由于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测试具有特殊性,为保证考生考试顺利,原则上考生应参加考点组织的考前上机培训,熟悉上机环境和操作系统。如确实无法参加考生可联系考点说明情况,考点应予准许。

(二)为提高考试过关率,考点应组织、督促普通话水平未达到规定等级标准的考生参加考前理论培训。

(三)考生如果需要教材、学习卡请于考点联系。

(四)培训由考点主办,最终解释权归属考点。

(五)考点要加强规范化建设,服务好考生。

南平市教育局

南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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