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报考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参加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报考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紧缺职位和专设的残疾人招录职位,以及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公安专业的人员,其面试合格成绩可在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的基础上降低5分,但不得低于60分”,现将自治区地方税务系统报考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职位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公布如下:
考点 | 1:1职位名称 | 1:1职位所在考场号 | 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 | 备注 |
广西财经学院 | 全州县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岗位二】(职位代码:15009028003) | 18 | 76.68 | 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平均分以上,面试成绩合格。 |
兴业县地方税务局【房地产评估岗位】(职位代码:15009036003) | 11 | 75.86 | 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平均分以上,面试成绩合格。 | |
陆川县地方税务局【房地产评估岗位】(职位代码:15009039003) | 20 | 74.48 | 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平均分以上,面试成绩合格。 | |
隆林各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岗位】(职位代码:15009068001) | 16 | 74.68 | 该职位符合降分条件。考生降分后面试成绩合格。 |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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