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流动聘任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用人的实际需要,2014年我院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与财务处干事,2人。
二、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要求应聘人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同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年龄2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计划与财务处干事岗位一:会计学专业毕业,主修课程中有审计学、工程估价、工程项目审计等,拥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计算机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英语国家四级(含四级)以上,建筑CAD资格证书,主要从事招标采购工作。中共党员优先。
(二)计划与财务处干事岗位二: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毕业,主修课程中有计算机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等,拥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计算机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英语国家四级(含四级)以上,能独立承担数据库管理、财务软件应用与维护以及局域网构建,有财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享受待遇
(一)院聘人员的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岗位津贴
具体工资结构及发放方式如下:
1、工资总额中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岗位津贴,每月固定发放。
2、此次招聘人员实行坐班制,事假、病假等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院聘人员工资实行月工资制,月工资含个人交纳各项保险部分。院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按照人事代理相关协议,学院根据相应险种的实际情况为院聘人员办理五险一金。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27日至7月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将简历和学历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简历至mzxypengbo@126.com,报名时请注明申报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4年7月2日。
2、资格审查通过的,学院将电话通知,并告知具体面试事宜;在2014年7月2日前尚未得到电话通知的,即是资格审查未通过,学院不另行通知。
3、本公告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中国 黑龙江 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工业新城南城十五路
邮政编码:150066
联系人:祝虹媛
联系电话:(0451)85560023
电子邮件:mzxypengbo@126.com
学院纪检委、监察审计处电话:(0451)51752929
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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