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从今年起,宁德市各类达标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10%(不含择校生),定向生比例原则上要达到招生计划的50%。
根据省教育厅近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校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进一步压缩“三限”招生比例,每所达标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10%(不含择校生),严禁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超出核定计划、违规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
记者从市教育局中教科获悉,从今年开始,宁德市各类达标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从去年的占正取生20%降为占该校正取生的10%。宁德一中、宁德市民族中学、宁德市高级中学等学校的招生计划数中,择校生的比例均降为占该校正取生的10%。对于“定向生比例原则上要达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50%”这一要求,该科室负责人表示,宁德市从去年起就已经按这一标准执行。
此外,根据通知,各市、县(区)教育局还应充分利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加强招生管理,合理控制普通高中高一新生班级规模,并合理设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违规招收最低分数线下学生。同时,未经市中招机构办理录取手续,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不予注册电子学籍。
各县(市、区)还应主动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录取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并禁止部门和地方保护、争抢生源、“有偿”招生、委托中介招生等,及时依法依规严格查处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同时,教育部门还要求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扩大中职招生规模,加大招生整合优化力度,积极扩大产业发展急需专业的招生规模,调减或停止社会需求低、就业困难专业的招生,引导和支持中职学校之间合理分工、错位发展,避免中职学校同类专业招生拼抢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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