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 办法和岗位设置的通知》(豫教师〔2014〕83号)精神,我市招聘中部分学科尤其是体育、音乐、美术三科录取人员需要调剂和递补。为了保证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公平和公正及其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有利于解决农村义务阶段学校教师学科结构的矛盾,缓解农村体、音、美教师紧缺的现状,维护特设岗位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特岗计划工作在我市的顺利实施。
第二条 面试人数未达到1:1.2比例的,坚持考生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第二志愿调剂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征求考生第三志愿。坚持以本县内为主的原则,坚持同学段、相近学科原则,坚持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坚持调人为主的原则。
第三条体、音、美三科面试人数未达到1:1.2比例的,按照考生第二志愿调剂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征求考生第三志愿,先在本县高学段调剂后,若仍不足再从全市按照同学段和同学科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若同学段、同学科调剂不足的,设岗县写出调计划申请,报经省市上级部门同意后,调整设岗计划。
第四条体、音、美学科因调剂不足需要调计划的,按照省教育厅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要求,首先,将计划在本县体音美之间互相调整。其次,仍不足再将计划调至本县外语或信息技术。最后,若还不足可以将计划调至本县语文、数学等学科,努力实现教师队伍补充协调发展。
第五条递补坚持以本县内为主的原则,坚持同学段同学科原则,坚持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坚持从招聘上一环节递补的原则。拟聘人员达不到计划人数的,必须从本县同学段学科高分到低分已体检人员中递补;体检人员达不到计划人数的,必须从本县同学段学科高分到低分已参加过笔试、面试有合计总分人员中递补;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照本办法第二条执行。体音美以外的学科若同学段、同学科递补不足的,设岗县写出调计划申请,报经省市上级部门同意后,调整设岗计划。
第六条本办法由信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报局长审批后,再报省教育厅并上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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