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牡丹江市人事考试中心 阅读:977 次 日期:2014-07-04 17: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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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科: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办发[2014]6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4年10月18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14年10月19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和中药学两类,每类包括4个考试科目。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8月4日。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2013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新考生报考。

(二)现场资格审查,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报考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报名结束。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牡丹江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牡丹江考区。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7月23日-8月5日(节假日休息)。首次报名的考生须携带报名表(加盖单位印章,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江南卧龙街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楼大厅,咨询电话:0453-6172092.)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续考考生只须携带报名表;在外省市参加2013年度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及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104号)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每报考一科另加28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网上缴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于2014年11月10日-11月14日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登记领取。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10月14日,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4年10月14日前与牡丹江市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全部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场设置

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六、参考用书和相关培训

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参考用书和相关培训事宜请与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

联 系 人:王录娜;

联系电话:0451—88313038。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3日

附件: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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