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第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决定面向本县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非财政在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新晃侗族自治县“12345”县长热线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3名(属公益性岗位,按相关政策管理)。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2、年龄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日),限女性;
3、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操作及普通办公软件操作;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5、2014年7月3日前具有新晃非农户籍(新晃县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6、必须符合公益性岗位援助范围。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4日—7月16日;
2、报名地点:新晃县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603室);
3、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书)、未就业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半身一寸照片2张,并交纳报名考务费。
四、招聘工作程序
公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闭卷)—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聘审批。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7月19日;
2、笔试考综合基础知识一套试卷,内容为时事政治、政治常识、法律常识、职业道德、写作、计算机基本知识等;
3、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定于2014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按照1∶2的比例,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4、面试时限为10分钟;
5、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七、体检
1、体检时间定于2014年7月下旬;
2、体检人选根据聘用指标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客观题(选择、判断题型)分数从高到低排名。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3、体检参照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进行。
八、考察
1、考察时间定于2014年8月上旬;
2、体检合格者由县政府办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团结协作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3、考察不合格者,根据体检合格对象依次递补。
九、公示
1、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将予以公示;
2、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十、设立招考聘用监督小组
招考聘用监督小组由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单位人员组成,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县政府办
姚苏艳6223850
县纪委
胡淋坤6265876
县财政局
关贤干6226416
县人社局
杨明周6223506
十一、聘用审批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报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四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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