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师范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所设专业和课程设置
来源:新疆师范大学 阅读:1580 次 日期:2014-07-09 14:31:58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4年新疆师范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所设专业和课程设置”,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在原历史与民族学学院的基础上于2013年7月拆分组建而成,是新疆师范大学唯一一所研究教学型学院。学院设有民族学与人类学系和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学院各系开设民族学与社会工作非师范类本科专业,注重文理兼招,多年来学院为区内外培养了大量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社会工作)的专门人才。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4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12人(教授5人、副教授7人),博士学位8人,有博士后研究经历者3人,有国外研究和学习经历者7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3名,德国洪堡学者1人,自治区天山学者5人,新疆师范大学昆仑学者1人。学科团队在民族、年龄、性别、学缘、职称、学历等方面结构合理稳定,是一支政治立场坚定,学科理论坚实,爱国爱疆,乐于奉献,团结协作,朝气蓬勃学术团队。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挂牌成立新疆民族与社会高等研究院,现有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一级学科硕士点、自治区重点学科-“民族学”、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新疆少数民族现代化研究中心”、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新疆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实验室”、社会文化人类学研究所、校级文科基地-“新疆跨境民族研究中心”、影视人类学工作室,新疆社会评估中心。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共承担并完成包括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巩固和发展新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内的国家级、省部级、国家和省部委托的科研项目60多项,国际合作项目8项,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评估项目6项,出版专著编著3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获得自治区级各类奖项10余次,编辑出版《新疆民族与社会》年刊。向中央有关部委和自治区撰写并提交要报20余份,为自治区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邀请国内外知名院校的专家学者70多人次来校交流,积极与国内外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良好的学术交流。先后主办国际国内学术会议10余次。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注重人才培养质量,突显学科实践教学特色,全疆各地分别设有民族学田野调查工作站和社会工作实习基地。学院针对本科生和研究生设立创新基金,鼓励和引导本科生和研究生参与学院各学科平台的研究课题,定期举办本科生和研究生论坛。

所设专业:

1.社会工作:学制四年,除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理论的学习外,还参加机构与野外考察两种实习。该专业旨在为社会培养民政、福利、慈善、救助、社会调查、个体干预、社区服务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毕业生可承担组织管理、行政机关、公务员等工作。

2.民族学:学制四年,强调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的学习和掌握,尤其重视田野调查,形成了实践型研究型人才培养的教学模式。能在政府各类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或在教学科研单位担当业务骨干的各类人才。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