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西安市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安排,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
2014年7月14日(星期一)上午8:00。
集合地点:阎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进路95号)门口集合,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三、注意事项
1. 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到达指定集中地点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体检人员要听从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未体检完毕不得离开。
2.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和1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照片须同笔试准考证为同一底版,背面注明姓名和报考岗位)。
3.体检人员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上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4.体检项目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29—86205079
西安市阎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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