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特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属各中小学: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工作安排,现拟对我市2011年以来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中小学教师办理资格证书,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办证对象
我市2011年以来通过职称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未办理资格证书的中小学教师。
二、办证时间
2014年7月15日至8月15日。
三、办证程序
(一)中学高级、小学小中高资格证书报省办理。市属学校办证程序是:单位填制资格证书办证花名册、电子版发送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初步审查编号后电子版返回单位、单位报办证材料(包括初审过的花名册、一寸照片一张、任职资格文件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汇总后报省办理;县区学校办证程序是: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办证花名册、电子版发送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初步审查编号后电子版返回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办证材料(包括初审过的花名册、一寸照片一张、任职资格文件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汇总后报省办理。
(二)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我局办理。办证步骤与报送材料参照上述(一)款执行。
(三)中小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办理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直中小学初级资格证由市人资社保局办理;县(特区、区)中小学初级资格证由县(特区、区)人资社保局办理。
四、 有关要求
(一)填制办证花名册时,根据任职资格文件,任职资格名称分别是“中学高级、中学一级、中学二级、中学三级”的,按照职称制度改革后的任职资格名称,对应填写“副高级教师(中)、一级教师(中)、二级教师(中)、三级教师(中)”;是“小中高、小学高级、小学一级、小学二级”的,对应填写“副高级教师(小)、一级教师(小)、二级教师(小)、三级教师(小)”。评审组织、任职资格时间按文件载明的填写,审批单位报省办的填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我局办的填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系列统一填写“中学或小学”。
(二)请各县(特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此次办证工作于2014年8月15日前圆满完成。
2014年7月7日
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登记审批花名册(2011版)_5596
温馨提示:
《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登记审批花名册(2011版)_5596 》来源于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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