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党政部门、事业单位、企业法人单位、乡镇所属站、所:
为进一步提高统计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的有关规定,各有关单位中承担经常性统计工作的统计人员,必须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按照安顺市统计局的统一安排,我局从2014年7月开始,全面组织开展全县统计从业资格报名培训、考试和《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以及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从业资格培训
1、报名的对象。
县辖区内各有关单位准备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和已经从事统计工作但尚未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业资格 7月1日-7月30日止。
3、报名方式
统计从业资格报名为网上报名,培训县统计局统一组织集中培训(培训食宿自理),9月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网上报名网址www.tjcyzg.org)
各主管部门的下属单位请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联系电话:0853-4224342
4、现场认定
报考统计从业资格在网上报名通过审核的人员,请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认定(现场认定带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并缴费。
现场认定地点:平坝县统计局办公室
联系人:陈书臙
联系电话:0853-4224342
5、培训与考试
培训时间为9月上旬,考试日期全国统一规定为9月份第三个周日(2014年9月21日)。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集中复习、统一考试的方法进行,考试成绩合格的统计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领取全国统一颁发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集中培训的时间、地点、考试的地点另行通知。
6、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统计局培训要求和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行事字(1999)195号文件规定,以及省统计局有关费用的收取标准,经市物价局核定批准统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资格培训为免费,教材费65元,
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
1、继续教育对象:已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但连续两年未年审的专、兼职统计人员。
2、报名时间和地点: 7月15日至9月30日,地点:平坝县统计局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报名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4、培训科目和收费标准:统计继续教育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进行,培训科目和收费标准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统一规定执行,每人收取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考务费共计130元。
统计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14年11月份前完成,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重要说明
统计人员应具备统计从业资格证,是国家施行依法治国,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以《统计法》为依据,对统计工作进行法制化、规范化、正规化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统计法》及相关条例的规定,在今后的统计执法检查中,如查出统计人员不具备统计从业资格证将视为统计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单位和个人相应的处罚。
特此通知
平坝县统计局
201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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