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立医院是福建省卫生厅直属医疗卫生单位、非营利性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目前编制床位2500张,拥有福建省心血管病研究所、省急救中心、省保健服务中心、省临床检验中心以及福建医科大学省立临床医学院,已发展成为集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其中重症医学、急诊医学科、专科护理、中医全科医学及心脏大血管外科被评为国家重点专科,心内科、心外科、消化内科被省卫生厅首批列为省医学重点专科。我院于2010年经卫生部批准成为第三批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现面向全国招收2014年秋季“抗感染药物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和“消化内科专业”三个专业的学员接受临床药师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专业及招生人数
1. 抗感染药物专业:2名
2. 心血管内科专业:2名
3. 消化内科专业:2名
二、培训学员条件
1. 高等医药院校5 年制临床药学专业或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
2. 具有5 年制临床药学专业毕业以上学历,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工作1 年以上;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以上,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工作2 年以上。
3. 自愿从事临床药师工作和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实践的,年龄在40 岁以下,身心健康,能坚持完成正常的学习和工作。
4. 学员结业后,选送医疗机构应能确保其从事专职临床药师工作。
三、培训目的
经过一年的临床培训,受培训药师在完成培训计划以后,能够系统了解所学专业的相关基础和临床理论;熟悉临床常见疾病的诊断及相关知识和技能;掌握临床药师深入临床工作程序;系统掌握临床常用治疗药物;能够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活动,初步具备发现、解决、预防潜在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的能力;具备一定的在抢救危重病人的过程中解决临床实际用药问题的能力;具备在今后可持续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的能力。
四、培训方式
1. 主要培训方式:临床实践+理论培训,临床药师和临床医师联合带教。
2. 学习时间:全脱产学习1年。全年实际工作(学习)时间不少于49周1960小时,其中临床实践时间不少于1765小时,理论培训时间不少于195小时。
3. 开班时间:2014年9月底~10月初(具体见第二轮通知)。
五、结业证书
学员在1年之内按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要求完成培训,考核成绩合格的,由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和中国医院协会联合颁发《临床药师培训结业证》。
六、培训费用标准
1. 培训费用标准: 6000元/年。
2. 住宿费:基地协助解决,费用自理。
七、报名及录取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8月20日。
2. 报名时请填写《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学员申请表》(附件1),E-mail或邮寄至我院药学部(联系方式见下)。
3. 我院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核或者面试,择优录取。
4. 录取后我们将在9月10日前电话通知,接到电话通知的学员将《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学员招生登记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复印件各一份寄回我院药学部。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东街134号福建省立医院药学部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电话:0591-82216353,0591-82216352
传 真: 0591-82216353
电子邮箱:yaossl@126.com QQ群:41675886
联系 人:黄旭慧,阳丽梅
福建省立医院
2014年7月
附件:
温馨提示:
《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学员申请表》《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学员招生登记表》来源于福建省立医院网,最近更新201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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