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天心区拟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湖南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使用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三、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备《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2012年、201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与现工作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且具有2年(不含试用期)及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
7、无其他不宜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岗位见附件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1)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7月15日-7月25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登陆天心区公众信息网(www.tianxin.gov.cn)、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xldbz.gov.cn)下载《天心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表以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一起发送到报名邮箱(邮箱名为a85899321@126.com)。资格初审通过后,打印报名表,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领取准考证。
(3)资格复审: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于2014年7月28日-8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到长沙市湘府中路298号长沙市天心区政府大楼1楼中厅进行资格复审,并携带以下材料:
①打印的网上报名表;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加盖了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了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2012年、2013年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须证明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录用的需提供加盖了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
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2张;
⑤现工作单位出具的本人不在与单位约定的最低公务员服务年限内证明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⑥工作经历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请自行留存底稿,报名材料一律不退。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8日-8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方式: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长沙市湘府中路298号长沙市天心区政府大楼1楼中厅报名: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加盖了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了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2012年、2013年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须证明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录用的需提供加盖了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2张;
④现工作单位出具的本人不在与单位约定的最低公务员服务年限内证明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⑤工作经历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请自行留存底稿,报名材料一律不退。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初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区监察局进行监督。报名初审、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复审,考察时的资格再审和选调(转任)审批时的资格终审四个环节。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选调时的人事档案必须齐全。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取消资格并不予选调。
(二)笔试
每一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含1:5),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或调整相应岗位选调计划数。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其中综合文秘岗位主要考察综合分析与文字表达能力,分两个科目进行;其它岗位分为公共知识(含申论)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综合文秘岗位按两个科目各占50%折算笔试成绩,其它岗位按公共知识(含申论)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笔试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通过长沙市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考生可凭姓名、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笔试成绩相同者,按专业成绩高低排名,其中综合文秘岗位按科目2成绩高低排名),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前有考生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面试当天有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放弃面试,且不再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的合格分数线为75分,即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可在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该岗位面试分数均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总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总成绩相等时笔试成绩高者入选。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为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以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资格,如考察时不能提供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中公务员(参照管理)登记资格不符合、资格印证材料缺失、与报名提供的复印材料不相符等情况,一律视为考察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试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长沙市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监督。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组织、人事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若试用不合格,退回原单位,该职位实行空缺。
(七)调入
试用期间,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并形成材料。试用期合格者办理相关转任手续(选调岗位的职务层次均为科员,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不予保留,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三年以上的服务协议)。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全程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违纪行为,可向长沙市天心区纪委、区监察局(电话:0731-85898312)反映,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沙市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咨询电话:0731-85899286
联系人:黄荟颖,何强
长沙市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9日
温馨提示:
《长沙市天心区201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天心区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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