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教育健康、均衡发展,确保教师有序流动,根据常教字[2012]35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市教育和城区学校教师需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选聘原则
2014年暑期城区教师选聘坚持下列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工作需要与编制情况相结合原则;
3、专业对口原则;
4、向长期在农村学校工作、家庭有实际困难的教师适当倾斜原则。
二、选聘计划(见附件)
三、选聘条件
参加城区教师选聘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本市在编教师(特岗教师不得参加本次城区教师选聘)。
2、在农村学校工作一定年限。新进教师队伍到农村学校工作三周年以上(含三年),当年进修学校毕业招聘人员在农村学校须工作满五周年以上(含五年),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等特殊专业学科教师可适当放宽。
3、具有《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所需学历和教师资格且专业对口。
4、满足相关学校自主选聘方案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5、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暂时不得流向城区学校的对象,不得参加本次城区教师选聘。
四、选聘步骤、方式见附件
五、选聘手续办理程序
1、报名。凭本人身份证、其他相关证件到组考单位报名。
2、笔试(试教)。教育局组织的小学教师公开选聘只须笔试,不须试教。
3、公示。组考单位将考试成绩公示。
4、考试合格,被城区学校选聘的教师,必须到原单位签署“同意调出”意见,方可办理异动手续。
5、汇总。组考单位将选聘结果和签署的意见表汇总呈报到教育局人事股,由教育局批准。
6、发放调令。受聘者到原单位领调令,凭工作介绍信到新单位上岗(民办学校从公办学校选聘的教师,凭教育局批准的借用手续到新单位报到上岗)。
六、要求
1、各选聘单位务必严格按遵守选聘计划、程序和方式,任何单位不得突破计划,不能违背选聘程序。各校制定选聘方案须报教育局审批。
2、培元中学、合江中学教师选聘,要重点在城区学校范围内宣传,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城区学校教师。
3、被选聘者原单位应配合全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聘,要广泛宣传选聘精神,不得人为设卡。
4、选聘工作实行阳光行动,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选聘纪律的人追究责任。
常宁市教育局
二O一四年七月九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湖南省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