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余教〔2013〕3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编外用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因本园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保育员2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3.具备完成岗位工作职责和任务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容貌端正;
4.具有一定的普通话水平,有普通话合格证优先考虑;
5.报考保育员的人员必须是百丈镇本地户籍,女性;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学历:(1)中专或高中学历,要求毕业于幼教相关专业,拥有保育员证书或国考保教知识合格证书;(2)大专以上学历,保育员证书或国考保教知识合格证书现暂不做要求,但录用后应在一年内考取证书,否则不续聘。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③有家庭精神病史或者脾气暴躁人员。
二、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报名及资格审核、面试、考察考核、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环节。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4日至7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百丈镇中心幼儿园;
3.报名所需资料: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保育员证或国考保教知识合格证书、最高学历毕业证、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4.报名电话:朱老师13968199310;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百丈镇中心幼儿园集中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面试
考试形式: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考察保教知识等与工作相关的内容;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人数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答辩形式,主要考查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内容。
1.笔试时间:2014年7月18日。
2.面试时间:2014年7月22日。
3.考试地点:百丈镇中心幼儿园。
4.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60%加面试成绩×40%之后的总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三)考察考核:对面试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能力素质、资格条件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考核。
(四)体检:由百丈镇中心幼儿园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保教人员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在考察考核或体检过程中出现不合格者,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所出现的空缺名额,根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在百丈镇政府门户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六)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被录用人员在2014年8月20日到百丈镇中心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条例的要求签署,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书对录用人员进行正式管理。
三、福利待遇
新录用合同制编外保育员的工资待遇,参照百丈镇幼儿园编外职工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四、其他
1.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2.本次招聘的保育员工资享受百丈镇中心幼儿园编外职工待遇,以后考出教师资格证也不能享受百丈镇编外教师待遇。
咨询电话:0571-88561589
百丈镇中心幼儿园
20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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