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徐州市化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1112 次 日期:2014-07-11 12: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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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徐州市人社局职称工作安排,今年市化工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拟于10月份召开,现将资格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3年底前在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化工工程专业的技术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根据市职称办(徐人社发[2012]210号)要求,从2013年起,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政治素质及思想品德表现证明,作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必要条件。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3、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

(二)学历、资历要求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具备学历的专业与申报任职资格评审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按照徐州市人事局文件《关于职称评审中部分具备学历专业与申报任职专业不一致的专业技术人员补修专业课程的通知》(徐政人发〔2008〕57号)执行。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应提供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全国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免试职称计算机。

2、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在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长期有效。

(四)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脱产或者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72学时(含2013、2014年公共科目)。申报人员应填写继续教育证书并携带有关学时证明材料一同上报评委会审验。

特别提醒:2013、2014年度继续教育要求完成公共科目继续教育课程(公共科目学习咨询电话:0516—85608526),并取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合格证》(24学时/科)。

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

为使评审材料规范化,凡报送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统一使用江苏省职称办制发的有关表格、材料目录。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

2、“徐州市申报化工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A3纸)”一式11份。

3、“徐州市申报化工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A3纸)一份(申报单位统一填写,同时报送Excel电子表格文件)。

4、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总结要全面、客观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一般分为四个部分:(1)个人基本情况;(2)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及目前的学识水平;(3)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4)论文、论著等作品情况。重点突出科研、教学、创新、业绩(成果)等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及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人所起的作用和今后努力方向。

5、提交学历、资格证书、聘书、职称计算机考试(考核)合格证或成绩证明、继续教育证书、奖励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6、近四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果。

7、规定数量的论著、论文。发表的论文应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封面、目录、文章按顺序装订)。交流论文(文章)应附原件和论文交流证书原件。本人撰写的未发表论文应符合规定的格式、字数要求。评审前送评审组先进行鉴定,合格后方可作为评审条件。

8、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本人取得助理级职称以来获得的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9、破格评审人员应由单位提交破格晋升条件申报审核表,破格条件应真实、详细注明符合破格评审的第几条、第几款。

四、报送材料装订

(一)报送的评审材料须分“资格证明材料”和“业绩成果材料”两部分。资格证明材料(毕业证、资格证、继续教育证书、聘书、获奖证明、论文等原件)不需装订直接装入资格证明材料袋中,并贴上《申报化工工程师资格证明材料目录》;业绩成果材料按照《申报化工工程师业绩成果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装进业绩成果材料袋,并贴上《申报化工工程师业绩成果材料目录》。

(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需加盖骑缝章。

(三)各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应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提出报送意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签署审核意见和审核人姓名、日期。

五、其它事项

(一)申报时间界限的确定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资格年限、职称计算机考核合格、论著、论文等公开出版发表及项目、科研成果通过鉴定、获奖时间等计算到2013年底。

(二)公示

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单位在确定人员名单后,要采取会议、公告栏公布等形式公示5天,无异议的向评委会推荐。对公示者的学历、资历、论文、工作业绩等有异议的,各单位应认真调查核实,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推荐。

(三)提交申报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上单位、姓名。

(四)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复审合格后,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送时间、地点

评审材料的报送日期为2014年8月18日—22日,逾期不予受理。评审材料及有关原件由各单位人事部门、职称办审核后统一报送新沂市人社局职称办。地址:新沂市青年路27号人社局;联系电话:0516-88986137;邮箱:xyzcb@163.com。相关文件和表格可以在此文附件中下载

六、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件精神, 每人收取评审费200元、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100元。

2014年度化工中级专业技术评审申报材料

温馨提示:

《2014年度化工中级专业技术评审申报材料.doc》来源于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近更新201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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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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