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上海市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网 阅读:2375 次 日期:2014-07-11 14: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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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4年度上海市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工作,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在图书、非新闻性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内承担内容加工整理、装帧和版式设计等编辑人员和校对人员,以及在报纸、新闻性期刊出版单位从事校对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修志机构从事编纂地方志的专职人员。

从事内刊和内部资料编辑出版工作的人员;近两年内严重违反出版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直接责任者,或正在查办中涉及的人员;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按规定已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申报时须提供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不属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等申报条件,依据《上海市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条例(试行)》(沪职改办[2000]46号)规定执行。未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申报对象,必须参加专业学科组答辩。

(二)必须履行职业资格注册手续,取得责任编辑证。对未履行注册手续的人员暂不受理申报。

(三)按规定取得职称外语(编审:A级,副编审:B级)或古汉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合格证书。古汉语成绩仅适用于从事中国古典文学、中国古代史、中国古代哲学、古代汉语、中医等相近相关专业的编辑出版人员。具体考试要求、免考条件以及不同年龄人员放宽要求,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在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必须完成规定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并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五)2013年度审定未通过,今年继续要求申报的人员,在本年度内必须有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

三、资格转评

按规定已受聘担任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因工作需要转入出版系列,在现编辑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受聘工作1年以上并履行职业资格注册手续,取得责任编辑证书的人员,可申报同一档次的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按规定受聘其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因工作需要转入出版系列,在现编辑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受聘工作3年以上并履行职业资格注册手续,取得责任编辑证书,且累计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以上的人员,可申报晋升副编审任职资格。

四、任职资历

任职资历计算到2014年12月底。

五、材料要求

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详见《出版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材料目录》(附件1)。

(一)申报人必须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可登录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下载]。

2.“业务工作报告”和“本人承诺”(《撰写提纲》见附件3)。

3.“业务工作考核表”(附件4)。业务工作考核表共分四类:编辑、美术编辑、技术编辑和校对。申报人员根据不同的专业岗位选择相应的业务考核表。考核时间自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起或取得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起。

4.各类评审附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送审论文(著)和必备附件:

(1)图书、期刊、音像、电子和网络编辑应提交本人学术论文(著)代表作1-2篇和一套“必备附件”(①1篇选题报告或选题调研报告;②1篇审稿意见或修改意见;③1篇书稿加工记录或其他能反映文字加工水平的材料)。

(2)美术编辑应提交美术设计代表作品2-3种、本人撰写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代表作1-2篇。如本人还担任图书编辑审稿工作,需附审稿意见和选题报告各1篇。

(3)技术编辑应提交负责国家重点图书的技术编辑代表作品1种(或书1本)或负责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图书技术编辑代表作品2种(或书2本)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1-2篇。

(4)校对人员应提交负责国家重点图书的责任校对代表作品1种(或书1本)或负责省、部级重点图书的责任校对代表作品2种(或书2本)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1-2篇。

6.“同行专家鉴定意见”(附件5)。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由上海市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鉴定专家根据审定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意见将归档,不退还单位和本人。

7.“答辩人员考核表”(附件6,参加答辩的大专学历申报人填写)。

(二)单位审核并提供以下材料

1.负责对申报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以及学历、继续教育、职称英语和计算机等证书原件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盖章。

2.负责填写“申报人员推荐表”(附件2)。应本着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审定标准,承担把关责任,提出推荐意见。

3.负责填报“2014年度出版高级职称推荐审定对象花名册”(附件7),并按规定做好申报人员情况公示。有关审定对象花名册,请于9月底前发送局职改办进行资格预审(fqian@sppa.gov.cn)。

4.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申报。

(三)送审材料要求

受理时间:2014年10月9日-15日(双休日除外)

9:30-11:00,13:30-16:00。

受理地点: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政务大厅(绍兴路5号)。

六、审定费用

审定费用每人800元(含专家鉴定费),答辩费每人200元。以上费用申报人员在送审材料时一并交付。

七、审定结果和资格证书

审定通过人员名单将在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政务网进行公示。相关文件以及通过人员资格证书的发放,请至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政务网查询有关领取通知。

八、申报工作联系

部门:上海市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绍兴路5号

联系人:钱芳、郑健

电话:64370176转8515,64675794(传真)

上海市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审定委员会

二○一四年七月三日

附件:

1.出版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材料目录

2.申报人员推荐表

3.“业务工作报告”撰写提纲

4.业务工作考核表

5.同行专家鉴定意见

6.答辩人员考核表

7.2013年度出版高级职称推荐审定对象花名册

点击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点击附件下载》来源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网,最近更新201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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