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渭南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4年渭南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渭人社发〔2014〕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报名情况,对我县2014年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生计划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调整及条件
招聘专业调整为: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心理学等专业。
应聘人员应为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业务能力。
二、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限:定向招聘人员必须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服务协议书的要求,在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连续工作5年以上。
(二)待遇:
1.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
2.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在山区县、贫困县工作的浮动两级薪级工资;
3.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
4.在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工作期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
三、报名时间
截止2014年7月15日
四、报名地点
潼关县卫生局人秘股 联系人:汤淑婷
联系电话:0913-3866816
潼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潼关县卫生局
201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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