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职改办〔2005〕19号文件摘录)
一、评审对象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积极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
二、高级经营师一般申报评审条件:应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经营管理方法和发展趋势,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营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经营活动中的疑难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在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成绩显著。同时获得博士学位后,担任经营师职务二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担任经营师职务五年以上。
三、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担任企业负责人,且具备下列九项条件中的三项者,可破格晋升高级经营师职务任职资格:
(一)在国际和国家组织的专业学术会议上作交流或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不少于2篇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二)国家三等、省(部)级二等或市(地)级一等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三)正式出版过经营(经济)管理方面的专著或译作;
(四)直接主持管理的项目(如高新技术产品、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著名商标等)获得省级以上相应称号的主要负责人;
(五)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企业家、优秀厂长(经理)及相关荣誉称号;或获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企业家、优秀厂长(经理)及相关荣誉称号两项以上(含两项);
(六)获市级以上重点骨干企业(如大集团大公司、小型巨人企业、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出口创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七)所在企业前一年度利税总额在温州地区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前10位)的主要负责人;
(八)通过ISO9000等系列认证,API、CE和安全等认证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九)博士学位获得者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满2年;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满7年;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满10年;大专学历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满20年;不具备上述学历的人员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满25年。
凡具有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等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直接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申报高级经营师职务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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