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规范《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2014年)》(以下简称《申报表》)的填写,现就相关问题进行具体说明,并就申报材料上报提出如下要求:
一、填表说明
(一)承担项目情况信息。
1.“项目名称”,填写申报人所承担项目的准确全称。
2.“项目类别”,填写申报人所承担项目的级别及类型。例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973”项目专题。
3.“本人角色”,填写申报人在所承担项目中的角色。例如:主持人,第一主持人。
(二)获奖情况信息。
1.“获奖项目名称”,填写申报人获奖研究项目的具体名称。
2.“奖励种类”,填写申报人所获奖项的种类。例如:国家教学成果奖,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3.“本人排名”,填写申报人在获奖者中的具体排名。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填写个人信息、承担项目、获奖、人才称号及学术组织任职等项目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其他未做说明的,按照申报表要求认真填写。
二、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省属高等学校报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材料应包括:学校公函、省属高等学校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情况汇总表、《申报表》、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反映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文字材料、《个人业绩汇总表》。
(二)所有申报材料均应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分类进行装订。其中,学校公函与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装订在一起,反映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文字材料、《个人业绩汇总表》与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一起,《申报表》单独装订。
(三)《申报表》填写应简洁、明了、整洁,表内内容除“签名”手写外,其他均应打印。《申报表》应单页单面打印,并按一式三份分别装订。
(四)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反映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文字材料、《个人业绩汇总表》)应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依次为:目录、××同志重要业绩简介、《个人业绩汇总表》、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主持项目、获奖证书、论文检索证明等)复印件、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学校人事处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应与《申报表》填写内容一一对应装订,依次为:承担项目、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及专著、人才称号、学术组织任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原则上也应按以上顺序装订。装订时,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复印件之间用A4彩色打印纸隔开,并分别标注清楚。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复印件过多时,可将其单独装订成册。
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后,应于封面注明“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材料”,并于封面下方注明申报人姓名及工作单位。
(五)各学校报送的所有申报材料均应分装于材料袋内,每人一袋,材料袋表面应加注申报人员信息。申报人员信息为:××大学××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材料。同时还应注明材料袋内所装材料种类及数量。申报人员信息一律用A4纸纵向打印,粘贴于材料袋表面。
(六)各学校在报送申报材料时,请附带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以备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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