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你委《关于录用陈婉珍同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函》(泉交委函〔2014〕133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发〔2013〕30号)以及《关于下达2013年度全省政府系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计划的通知》(闽人发〔2013〕40号)文件精神,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规定程序均为合格,批准录用陈婉珍同志为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泉州市公务员局
2014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公务员局办公室 2014年7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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