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公务员局:
经研究,拟定于今年11月召开宁德市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中、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会议,开展土建中、初级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报送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4年申报土建中、初级职称人员按《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以及《关于福建省土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补充意见的通知》(闽建人〔2013〕40号)的规定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技术员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需双面打印)。
2、业务自传或技术小结一式二份(2000字以上)。
3、毕业证书(附:学信网查询证明),外地在本市注册企业的申报人员需提供正式劳动合同和参加本市社保一年以上证明(需附社保证及复印件或缴费清单)。
4、个人书面承诺书(承诺申报的材料真实可靠有效,无虚假。需签名并加印手印)。
(二)助理工程师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需双面打印)。
2、业务自传或技术小结一式二份(2000字以上)。
3、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内有效继续教育证书(经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培训科验印)合格。
4、毕业证书(附:学信网查询证明)、现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身份证、奖励证书及获项目中的地位与作用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外地在本市注册企业的申报人员需提供正式劳动合同和参加本市社保一年以上证明(需附社保证及复印件或缴费清单)。
5、个人书面承诺书(承诺申报的材料真实可靠有效,无虚假。需签名并加印手印)。
6、专业技术人员任期每个年度考核合格登记表各一份(原始考核表复印件)。
(三)工程师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需双面打印)。
2、业务自传或技术小结一式二份(2000字以上)。
3、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内有效继续教育证书(经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培训科验印)合格。
4、毕业证书(附:学信网查询证明)、现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身份证、奖励证书及获项目中的地位与作用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外地在本市注册企业的申报人员需提供正式劳动合同和参加本市社保一年以上证明(需附社保证及复印件或缴费清单)。
5、个人书面承诺书(承诺申报的材料真实可靠有效,无虚假。需签名并加印手印)。
6、申报中级职称者,在任现职期间,参加过两项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技术服务工作,并持有单位的有效证明(附相关图纸及材料)。
7、各单位申报中级职称者在申报材料和推荐材料正式上报前,应将经申报者本人填写并拟上报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含7天)。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所在单位在该申报人员推荐意见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8、打印《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一式20份。破格晋升的应在简明表中注明符合破格晋升的哪一条,简明表一律用A3纸复印(即长×宽为42×29cm)以便装订和使用(手写或涂改无效)。
9、专业技术人员任期每个年度考核合格登记表各一份(原始考核表复印件)。
三、申报中、初级职称人员均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汇总预审表》,各县(市、区)主管单位及无主管部门的企业汇总并制成Excel表格拷贝,报送市住建局人事科,并附一张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工作单位)。
2、评审材料经各县(市、区)公务员局职改办预审后出具“委托书”,证书复印件须经各县(市、区)公务员局职改办核对并在复印件上签署:“经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并在评审表呈报栏中加盖各主管部门以及公务员局职改办公章(宁德市级无主管部门企业加盖市住建局职改办公章)。同时将所必备条件的证书原件送市住建局审核。
3、评审材料及证书复印件必须统一用标准A4纸张,统一使用档案盒(材料需装订清楚,包括业绩材料需全部放入档案盒),并将材料清单附于封面,务必写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
4、学历证书能够网上查询的(学历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须提交查询结果(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进入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页面打印),后取学历人员还应提供原有学历证书和有效的证明材料。不能查询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的联系方式或能够有效证明其学历真实性的其他材料。
5、各县(市、区)公务员局职改办和住建局职称办应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评审材料的真实有效。要对申报人员身份及所属企业是否属于评审范围和对象严格审查,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中明确写明“经审核,符合参评条件,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和经办人签名,以示负责。
6、申报中级任职资格人员,初级资格在本市内评审的,资格证书复印件须经资格证书评审委员会所在县(市、区)的职改办审核盖章;初级资格在市外评审(确认)的,需提供资格证书、评审申报表(资格确认表)和文件的原件、复印件。材料不齐全的不予。
四、评审要求事项:
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虚报业绩的;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让他人代写论文、工作总结、业务报告的,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人员2年评审资格;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属于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参评人员,取消其任职资格和所聘职务,取消3年参评资格,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属于其他企业的参评人员,取消3年参评资格,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企业(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整改不到位的今后不予采信。
为确认申报材料真实性,对学历和资格真实性暂不能确定的,由评委会委托资信认证机构予以认证。在评审过程中,经评委会认定需进行业务测试的参评对象,增加业务测试项目。
为了保证评委会如期开评,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14年9月15—25日上班时间,任职资格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止。请将上述材料报送市住建局建设执业培训服务中心(市建设科技信息大楼二层闽东中路12号),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按照《申报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中初级职务评审材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上述材料由收件人核对原件无误后,复印件由收件人签名、盖章,以示负责。
联系电话:0593-2977038 联系人:连娟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德市公务员局
2014年6月13日
附件:
2.宁德市2014年申报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预审合格人员情况汇总表
温馨提示:
《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宁德市2014年申报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预审合格人员情况汇总表》《申报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中初级职务评审材料清单》来源于宁德市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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