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份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全部完成,请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受理凭证(二者缺一不可)到聊城市行政服务大厅二楼教育局窗口(昌润南路153号)领取认定材料和教师资格证书。如需他人代领,请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的受理凭证。
备注: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未能提交原件的考生,需携带相应的毕业证或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领取。
咨询电话:8902316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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