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基层水利(水保)局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水利(水保)基层服务体系,九江市基层水利(水保)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水工和农水专业技术人员,由江西省水利厅组织实施。为做好此次公开定向培养遴选考试工作,结合实际,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三定向”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由县(市、区)人保局、水利(水保)局按程序公开基层水利(水保)单位定向生培养政策。
二、遴选计划
本次2014年度九江市基层水利(水保)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入闱定向培养水利技术人员84名。具体计划分配数见附表。
三、遴选范围
遴选对象为九江市(含县(市、区))范围内符合本次遴选对象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
1、遴选对象年龄要求为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公示等所有程序。
2、遴选对象条件:优秀应、历届高中学历毕业生,且具有定向培养计划本县(市、区)地户籍。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7日8:00至7月20日17:00。
2、报名方式及网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http://0792.jxpta.com/)。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者需在九江人事考试网招考板上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者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内免冠一寸照片(宽高比90*120像素,照片大小:40kb以下),报考者只能以本人一个居民身份证号报考户籍所在地的相应遴选岗位。为在遴选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遴选事宜,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审查遴选人员填写的信息,但笔试入围后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报考应认真核对自身条件与所报考岗位是否相符,如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负。遴选人员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遴选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市水利行政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笔试后对入围审核对象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拟入围审核资格。二是遴选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的,后果由遴选人员自己承担。三是遴选人员应遵守此次考试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4、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注册报名(经照片审核通过后)后,于2014年7月17日8:00至7月21日17:00期间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50元/科。在规定时间内网络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
5、准考证打印:经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4年7月23日8:00时至17:00时在九江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
1、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相应等次语文、数学、综合知识。具体见岗位表。
六、遴选人员资格审核要求:
1、拟入闱审核对象:按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省水利厅组织录取考试的拟入围审核对象,笔试末位并列一并入闱;因审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未达到遴选计划名额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递补一次。
2、拟入闱审核对象审核时需将个人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高中毕业证原件交至各自户籍所在地的县水利(水保)局审核,水利(水保)局审核后在报名表上加盖公章。
3、另交一寸同底版免冠电子照片,红底,295*413像素;电子照片标注姓名,分县建立文件夹保存。
4、8月15日审核合格的入闱对象凭个人身份证到江西省水利水电学校领取准考证,8月16日考试,考场安排及考试其他相关事宜于8月5日后可在省水利水电学校的官方网站上查询。
5、考试录取标准:笔试实行双线控制,一是划定最低录取线,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以录取;二是根据各县(市、区)申报的计划数量,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所在县(市、区)考生。
七、遴选入围考生相关政策
1、报名时由考生先填报志愿专业,省水利水电学校按照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经省水利厅组织的考试后,拟入围对象若在报名表上未填报志愿专业,省水利水电学校将根据办班需求,确定其录取专业。
2、录取后由江西省水利水电学校负责,定向培养设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农业水利技术2个专业的学生。高中毕业生学制两年,最后一年回到生源县,由各县(市、区)水利(水保)局分派到基层水利(水保)部门生产实习。
3、“三定向”学生毕业经考试合格后,颁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由生源所在县(市、区)水利(水保)局和人保局根据签定的定向培协议书进行考核,办理聘用手续,派遣到基层水利(水保)部门工作。未能毕业或考核不合格的“三定向”学生,自主择业。
4、被聘用的定向生在聘用单位服务时间要求在六年以上,六年内不得调入其他事业单位。不满六年自行离开聘用单位的,按协议需承担违约责任。
八、监督、咨询电话:
九江市水利局:0792-8327871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江市水利局
2014年7月11日
2014年度九江市基层水利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遴选考试具体计划分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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