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县人才引进计划,结合我县教育实际,今年签约招聘录用中学教师和工作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签约招聘计划
本次签约招聘中学教师和工作人员10名,根据工作需要分设:职业中专教师1名、工程造价员1名,普高教师5名,初中教师3名。
具体情况如下:
1、签约招聘职业中专教师计划(共2人)
科目/人数/单位 | 机械制造 | 工程造价 | 合 计 |
县职业中专 | 1 | 1 | 2 |
2、签约招聘普高教师计划(共5人)
科目/人数/学校 | 政治 | 化学 | 生物 | 英语 | 体育 | 合计 |
桃江一中 | 1 | 1 | 2 | |||
桃江二中 | 1 | 1 | 1 | 3 | ||
合计 | 1 | 1 | 1 | 1 | 1 | 5 |
3、签约招聘初中教师计划(共3人)
科目/人数/学校 | 物理 | 化学 | 合计 |
鸬鹚渡镇板溪中学 | 1 | 1 | |
乍埠乡中心学校 | 1 | 1 | |
灰山港镇金沙洲中学 | 1 | 1 | |
合计 | 2 | 1 | 3 |
二、签约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服从用人单位岗位分配,承诺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
(二)具体条件
1、省级示范高中(桃江一中)教师限211或985大学本专业
一本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和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
2、其他学校高中(桃江二中)教师要求本专业一本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和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211或985大学本专业一本以上优秀应届毕业生,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愿意参加选聘的,可择优试聘,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内,试聘对象需办理好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3、职业中专机械制造专业教师原则上要求本专业一本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可放宽至本专业二本学历),并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和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工程造价专业职位,须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二本及以上学历,并具有造价员资格证。
4、初中紧缺科目所需教师限本专业二本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和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
三、组织实施
2014年度教育系统签约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教育局组织,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全程参与监督,以确保整个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一)报名
1、报名时间:7月21日-7月22日。
2、报名地点:桃江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737-8822217
3、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造价员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照一张到报名点报名。
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签订聘用意向书。
1、报名结束后,将于2014年7月26日在教育局召开现场招聘会,应聘者携带相关资料现场进行双向选择,达成意向的,签订聘用意向书。
2、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进行双向选择时,如果同一职位报名人数超过职位计划,招聘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报名者学历、获奖等情况,由组委会择优确定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人员。
3、招聘对象只能签订一个职位的聘用意向协议。
(三)资格审查
县招聘工作实施领导小组签订了聘用意向协议的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进行体检、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拟聘对象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对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对象。拟聘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办理编制、人事手续,转为正式教师或工作人员。
四、纪律要求
1、杜绝任何形式的违纪舞弊行为。经查实,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取消相关签约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2、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欢迎举报。
设立举报电话:0737-8824354/0737-8822217
五、本公告由招聘工作实施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桃江县编委办
桃江县教育局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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