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至4日,我市组织开展了2014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根据审查结果统计,本次报名部分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5的比例,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2014年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精神,市招聘办在征求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建议后,综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对这部分岗位的招聘计划和开考比例作以下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低于1:3比例的岗位和永州市群众艺术馆“文学专技人员岗位”(低于1:5比例),市招聘办根据规定取消其招聘计划(见下表)。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7月22日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见附件1)。
2、经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市招聘办批准以下岗位按1:3比例开考(见附件2)。
3、经单位申请,主管局审核同意,市招聘办批准以下岗位按1:3比例核减招聘计划后开考(见附件3)。
永州市公开招聘办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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