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关于免费开展专业技术人员
新一轮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函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银川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大力推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安排意见》(宁人社函【2014】80号)与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银川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银人社发【2014】99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决定,今年对银川市专业技术人员免费开展新一轮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培训学习。现将有关培训事宜函告如下:
一、 培训对象
银川市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等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自愿参加培训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形式
1、培训内容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新一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科目为《专业技术人员团队建设与创新》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读本》,按照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安排,今年专业技术人员可任选一门,明年学习另一门,每门课程按30学时计算,不重复计算。为便于教学管理,减少重复学习,我市专业技术人员今年统一选学《专业技术人员团队建设与创新》,2015年,学习《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读本》。
2、培训形式
根据自治区和银川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条例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脱产或集中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12天(按72学时计)。申报副高以上职称,继续教育学时周期为5年,总学时需完成360学时;申报中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周期为4年,总学时需完成288学时,超过一个周期的学时不连续计算,其中继续教育公需课时占总学时的1/3。
今年的公需课培训继续采取先自学后面授的形式,每期培训班5天共30学时。其中自学3天(18学时),集中辅导学习2天(12学时)。集中辅导学习完成后将进行考试,考试合格颁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聘用)、职业注册的基本资格条件之一。
三、培训考核
根据《银川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将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年度考核,建立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培训档案,由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登记签字后报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作为继续教育的验证依据。
四、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6日至7月15日(节假日正常休息),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5点。
报名地点: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中山北街5号)。
敬请参加培训的单位,确定培训带队负责人,并填报《银川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花名册》(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形式报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同时以Excel电子表格形式上报培训人员花名册。自愿参加培训的零散专业技术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单位证明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服务大厅登记报名。
五、培训要求
1、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在全区范围内聘请相关专业的资深专家、教授开展免费培训,参加培训的学员,要自觉遵守培训班的各项管理制度 ,处理好工学矛盾,按教学计划合理安排好学习时间。
2、培训采取自学和面授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学员在报名后先按照培训教材进行自学,并做好学习笔记,集中面授培训时间由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统一协调安排。
3、对专业技术人员较集中的单位,参训单位可与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联系,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申请面授培训时间,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将结合参训单位实际安排授课老师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进行集中面授培训。
特此函告
联系人: 刘斌 电话:5053609
邮箱:1477048641@qq.com
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2014年6月16日
温馨提示:
《银川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花名册》来源于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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