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职改办,住建局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4〕45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14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8日、19日举行,考点设在石家庄市、唐山市和秦皇岛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考区”,其中选择“考区”为唐山、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选择“考区”为秦皇岛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秦皇岛市;选择 “考区”为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衡水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具体安排如下:
10月18日 0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4:00-16:30 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
10月19日 0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自备计算器)
14:00-16: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自备计算器)
本次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实务》、《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科目时可携带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储存编辑功能)。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12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2014年度暂不需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二)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三)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应准确填写“国籍(地区)”栏目信息。
(四)报考人员从事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三、考试管理模式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考试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资料审查和交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预报名
时间:2014年7月18日至8月5日17时30分
程序:报考人员须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 www.hebpta.com.cn);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最晚于8月5日前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资料审查
单位人事部门审验报考人员条件,将报名材料签字盖章并汇总后,于8月4日-6日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处(市住建局办公楼716室,联系人:董欣,电话:2859701)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通过初审后,于规定时间统一将报名材料上报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时间:2014年8月4日-8日
工作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地点: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西山道5号市政府9号楼四层)
电话:2827463
(三)报考全科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一份)。
(四)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2014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一式两份,贴一年内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
4、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各两份,每张免试表后附一份);
5、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两份)。
(五)上述所有复印件及证明均须单位审查人签字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六)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10月11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七)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处理。
五、考试收费
2014年起,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方可完成报名。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时间为通过现场资格审核2日后至8月15日17时30分。
网上缴费完成后,请报考人员务必重新登录并在[详细信息]栏目中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
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63元。
六、其它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温馨提示:
《2014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年限证明》、《2014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来源于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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