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中心校、县职校、教师进修学校、特教学校、县直幼儿园:
我县参加2014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的附加分已审核完毕。按招聘教师工作程序,现在县教育局和各镇中心校公示进行,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4年7月2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灵山县教育局人事股(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政编码535499,联系电话:6428351)。并请各校通知本校属县聘代课和临教人员身份报考的人员到所在镇中心校进行核对;县直学校和社会青年身份的考生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核对。
群众如实反映报考人员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以上通知,希知照。
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灵山县教育局
201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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