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秦皇岛市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619 次 日期:2014-07-19 11: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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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冀人考发〔2014〕4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4年度我市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14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8、19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

二、报考条件和范围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本科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三、科目设置及题型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考生应考时应自备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

四、获得执业资格条件

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可在报名时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014年度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暂不需要提交房地产经济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组织

2014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7月18日至8月5日17时30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考区”,选择“考区”为秦皇岛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秦皇岛市;报考人员一旦打印报名表,考生本人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所以在打印报名表前务必再三核实信息是否有误。

2014年起,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5日17时30分。网上缴费完成后,请报考人员务必重新登录并在[详细信息]栏目中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

考试报名工作要求各单位统一组织。各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和身份审查核准并履行有关手续后,持报考人员报名所需证件及有关资料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管理科进行报名资格初审,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通过资格初审并在审核表上加盖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章后,报考人员持全部材料,到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进行资格复审,履行报名手续。需携带的报考材料包括:

1、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件(学历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各复印件上必须有单位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2份打印规范的报名表。(在每张报名表右上角粘贴一张备用照片)

3、2份累计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从报名网站下载);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4张照片,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份,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学位证、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各复印件上必须有单位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对部分科目免试材料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凡符合报考全科条件的,只修改报考级别,今年不再增加考试科目,明年再报考剩余科目。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10月11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六、报名费用

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63元。

七、相关事宜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16号)精神,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为便于统计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应考试的情况,今年报名申请表中“国籍”栏目已修改为“国籍(地区)”;各地在上报报名人员信息时,应准确填写“国籍(地区)”栏目信息。

八、报名审核时间

2014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初审时间为8月4-6日。复审时间为8月6日。

九、报名审核地点

初审:海港区迎宾路89号(房产大厦)710房间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管理科,联系电话:3650922,联系人:肖铁明。

复审:海港区燕山大街147号军转培训中心五楼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联系电话:3622890、3262881、3620717、3262880。

在今年的现场确认过程中,我市将对所有新考生及部分老考生的学历证书原件通过学信网(www.chsi.com.cn)进行真伪核查,一经发现假学历证书将直接没收并转交公安部门处理。

2014年7月14日

附件:

2014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温馨提示:

《2014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来源于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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