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烟台市莱阳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来源: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1684 次 日期:2014-07-21 11: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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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准条件

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要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省、市规定的学历、任职年限、论文(成果)、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标准条件。

1、认真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政策规定。按照《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规定,符合免于职称外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须提供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

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规定,从事理工、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职称外语考试选择英语的,应分别提供符合要求的理工、卫生类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

根据《关于2014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使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334号)的规定,2014年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的成绩,全国通用标准为60分,我省当年有效使用标准为55分,当年可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规定的,全省当年有效使用标准放宽至45分。

2、认真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有关规定。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取得规定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符合《关于2003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烟人〔2003〕55号)、《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中暂不参加考试或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须提供原件。如原件丢失,按隶属关系提出申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补发证书或开具证明。符合职称外语免于考试、放宽成绩要求的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于考试、暂不参加考试的,需填写审核表,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办理。职称外语放宽成绩审核表当年有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等其他审核表3年内有效。2014年参加职称计算机中高级考试的在申报材料时提供网上打印的成绩查询单加盖本单位公章,自2015年起,参加职称评审递交申报材料时必须提供职称计算机合格证原件,参加评审人员应在评审前一年度取得相应级别的模块成绩单。

二、申报推荐

1、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按规定公开专业技术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评审材料、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等情况,要严格程序,严密组织,按要求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人数较少的单位,可由主管部门或呈报部门统一成立专家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一览表》须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一览表》需经审核加盖职称专章后再予以公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多种形式的申报前公示,公示地点、时间必须提前告知所在单位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各呈报部门(单位)在公示期结束后,须统一回收公示的《一览表》,注明公示时间、地点及张贴人员姓名等信息并留存备查,同时各单位要留存电子照片存档,经过公示的材料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更改,必须重新进行公示,并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3、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聘用年限、学历、科研成果、论文、著作、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要求签名、盖章。

三、时间安排

烟台市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高级评审工作时间安排为:8至10月组织申报、评议推荐和呈报;11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12月底前完成审核、备案工作。莱阳市初级职称申报时间为9月至10月份组织申报,11月底完成评审工作,12月底前完成审核、备案工作。

1、符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暂不参加或免于考试以及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人员,由主管部门汇总后,按规定程序于7月22日前到人社局3号楼506考务科办理有关手续。

2、申报材料的报送、业务测试的时间,按照《2014年度各系列评审材料报送(测试)时间表》(附件)组织进行。我市委托省代评和省各高评委负责评审系列的材料填报要求按2014年省各级评审委员会的通知执行,具体要求请查阅烟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职称评聘”栏目。

3、职称申报继续采用信息化管理的方式,申报参加我市评审系列(专业)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使用《烟台市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申报参加省各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须使用《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网络版),申报人员可从http://sdzc.sdeic.gov.cn或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登录,进行填报。材料填报及报送程序等,按照2014年版《烟台市职称评审报名手册》要求办理。

四、相关政策

1、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通过考试的,表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单位聘用时,按有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职称改革的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和实行以考代评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适用《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人职发〔1991〕11号)中“关于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即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问题”的规定,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或考试。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管理岗位上工作,因工作需要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同意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原件。

5、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6、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须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凡由外地(指烟台市以外)调入和军队转业分配到我市且已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市内跨县市区、市直跨部门调动且已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后仍从事对口专业工作的,需要按规定进行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核发当地有效资格证书后,方可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7、因机构整合,原计划生育系列副高级职称今年起由市卫生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组织评审,正高级职称报省评审。

8、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按照国家规定,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中专毕业后一年,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大专毕业后三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本科毕业后一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双学士学位,见习期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硕士学位,毕业后三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博士学位,见习期满,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字〔2014〕368号)的规定,中小学教师和实行以考代评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进行资格确认,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或考试。

办理正规全日制毕业生确认须提交的材料:1、《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确认表》一式三份;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3、报到证正本(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5、反映本人从事本专业工作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述职报告一份(3000字以内,A4纸打印);6、2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7、现岗位有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须提交相应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如:会计师上岗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8、申报电子数据。

9、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凡由外地(指烟台市以外)调入和军队转业分配到我市且已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市内跨县市区、市直跨部门调动且已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后仍从事对口专业工作的,均须按规定进行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核发当地有效资格证书。

按照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鲁职改字〔1991〕年7号文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认定时主要审查是否符合规定的评审范围、任职条件及评审程序等。对因工作调动或专业技术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予办理认定手续。如确需改系列的,须从事现岗位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可通过评审取得与原资格同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凡未办理调入认定手续的人员,不得评审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办理调入认定需提交的材料:1、《调入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认定审批表》一式三份;2、市外调入本市的行政介绍信;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4、原《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6、2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7、现岗位有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须提交相应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如:会计师上岗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8、申报电子数据。

10、改系列聘任手续的办理。改系列聘任,是指除政工系列以外的其他各系列(专业)之间,可打破原有的任职资格聘任同级相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再经过考试或评委会评审直接聘任。但是要取得与现聘任职务相对应的任职资格证书,还须经过考试或相应评委会评审。直接聘任,必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由所在单位考察,能胜任现岗位工作,经职称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按单位规定程序参加竞聘,竞争上岗后由所在单位办理聘任手续。改聘职务前后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

对改系列聘任同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核,主要看是否符合拟聘相应系列(专业)的《试行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是否专业技术岗位确实发生了变化。对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而不在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不予办理改系列聘任手续。办理改系列聘任人员的材料必须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办理改系列聘任需提交的材料:1、《烟台市改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一式三份;2、原《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4、所在单位公示情况报告;5、现岗位有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的,须提交证书原件;6、现岗位有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须提交相应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如:会计师上岗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7、申报电子数据。

正规全日制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确认、调入认定、改系列聘任的办理权限是,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部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办理;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直部门审核后,统一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办理。

五、严肃评审工作纪律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政策性强,各主管部门(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有序进行。

2、严防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严格职称评审规定严防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348号)要求,在职称申报推荐、呈报、评审、异议期公示等环节,严防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

3、建立职称评审违纪违规信息档案。对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全部纳入违纪违规信息档案,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各类违纪违规信息统一管理使用。

4、认真及时办理相关信访事项。根据《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对信访事项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由调查人(不少于2人)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将《职称信访举报事项调查核实情况表》及有关核实材料及时上报。

5、严肃评审工作纪律,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号)、《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6、严格执行异议期公示制度。省、市两级评审委员会通过的人员名单,都将通过烟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职称评聘”栏目进行公示,初级评审委员会通过的人员名单将通过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不再单独下发通知,各主管部门(单位)须及时下载,将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及时反馈到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并同时在呈报单位信息网上公示15天。公示无异的,按有关规定核准公布。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2014年度各系列评审材料报送(测试)时间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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