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及相关事项
来源:红河人才网 阅读:1152 次 日期:2014-07-22 1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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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红河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为做好我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及录用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参加红河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进入并通过资格复审的所有考生。

二、体检事项

(一)体检报到时间、地点:于2014年6月28日下午14:30分在红河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股报到。

(二)体检时间:2014年6月29日上午8:00准时在红河县人民医院进行集中体检。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3~5天饮食宜清淡,不吃油腻食物(动物内脏、肥肉等)和淀粉类产气食物,不饮酒,勿食猪肝、猪血、大量绿色蔬菜等。检查前一天不要过度疲劳,注意休息,晚上九点后禁食。体检前不要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清晨憋足小便,空腹进行检查。若无小便,请抽完血后再饮水;

3、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质内衣,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怀孕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一般不做X线检查;

4、经期及怀孕者不作妇科检查,经期不作小便检查,待月经结束后三天与人事部门联系安排检查。

(四)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325元/人,由考生自理,在体检当天由红河县人民医院收取。

三、档案转递

考生将档案在2014年8月7日前转到红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需要开具调档案函的,即时到红河县人力资源开发股联系办理。

四、体检时须提交的相关证件

考生需持身份证,交近期免冠彩色五分照片6张,在资格复审时未提交相关证书的需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其它要求

(一)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无异议者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二)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逾期未转交档案或未按时提交相关证件的考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六、红河县人力资源开发股电话:0873—4623853。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2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 红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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