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泉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高等院校本科生参加体检名单通知
来源:泉州市卫生局网 阅读:652 次 日期:2014-07-23 09: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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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半年泉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直接考核招聘部属医药卫生高等院校本科生参加体检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14年上半年泉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部属医药卫生高等院校本科生工作安排,现公布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2014年7月25日上午。

集中地点:泉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公楼一楼(泉州市区东街445号),考生必须在上午8点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前往医院。

参加体检人员:翁国新 熊岚

二、体检标准和体检费用

体检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体检费用: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由考生支付,考生需带足费用。

三、参加体检必须注意的事项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体检。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的,应事先向市卫生局书面说明原因并征得同意,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而放弃体检的考生,需在体检前向市卫生局出具由本人签名确认的书面弃权声明。放弃体检资格又拒绝配合市卫生局出具书面声明的考生,将予以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参加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得冒名顶替。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晚餐请食用清淡食物,避免饮酒、暴食,晚上十点后请勿再进食,以免影响血液检查的准确性。体检当天上午空腹参加体检。

4、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属2014届毕业生的,由泉州市卫生局通知招聘单位和考生双方签定就业协议书,并进行调档和审查;其他人员应配合招聘单位、市卫生局和市公务员局及时将个人档案调到泉州市公务员局流动开发科,以便办理档案审查手续。复审不合格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原件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不予退还。

5、体检结果将及时在泉州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health.fjqz.gov.cn/)公示,请务必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咨询电话:0595-22255775(市卫生局)传真:0595-22279821 监督电话: 0595-22119493、22117653、2225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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