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电〔2014〕79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333号)及《中共毕节地委 行署<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毕地党发〔2009〕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对象
毕业2年内(2014年届、2013年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保障政策
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生活补助,根据(毕地党发〔2009〕12号)文件规定,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由见习单位办理见习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凡参加我县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在参加毕节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考时,可与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享受同等优惠条件。
三、参加就业见习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身体健康。
四、报名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4年7月28日-8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由县 “引导办”通过现场报名方式组织报名,报名免收报名费。
(二)报名要求
参加就业见习报名的高校毕业生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高校毕业证书、学校就业推荐原件及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2张。
(三)报名地点
纳雍县“引导办”(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培训录用股)
咨询电话:0857-3531064
2014年7月21日
纳雍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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