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局:
根据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4年度台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台人社发〔2014〕116号)及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海洋与渔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海渔人〔2014〕27号)精神,为做好2014年度全市海洋与渔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专业资格评审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的范围和对象
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海洋与渔业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推荐的组织工作。
申报海洋与渔业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推荐的对象为全市海洋与渔业(含涉海相关专业)系统企事业单位(含渔业、养殖、水产加工、水产苗鱼种)在职从事水产养殖、渔业资源、捕捞与水产品加工、渔船检验、渔港工程等渔业专业技术人员和海洋环境监测等海洋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浙委办〔2002〕40号)精神,温岭市、玉环县负责本县(市)相应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高级职称的推荐工作仍由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
二、申报的资格和条件
海洋与渔业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推荐的申报条件仍按《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和《台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台人专〔2007〕109号)有关规定执行。
1、计算机应用能力按浙人发〔2008〕99号文件规定执行。凡年满45周岁人员在申报评审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其它免试条件仍按浙人专〔2006〕351号规定执行。除符合免考条件外,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2、外语条件按浙人专[2007]80号文件规定执行。除符合免考条件外,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需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A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副高级(含不分正、副高级别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需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B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需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C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3、继续教育要求。本年度评审对象须完成一门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并考核合格。
4、学历学位证书。对于2001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备案表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相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5、论文要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在聘任工程师职务期间,须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独立撰写的论文(合著论文应为第一作者)2篇以上或有公开发表的专著、译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须在专业性刊物上公开发表独立撰写的论文1篇以上,或者独立撰写1篇3000字以上有一定学术和实用价值的技术报告。
6、其他要求。为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防止申报中“挂靠”行为,申报对象须提供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对象须提供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事业单位身份证明材料。
三、申报工作的要求
(一)时间要求
1、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和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送审材料接收时间截止2014年8月20日。
2、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在9月中旬完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工作同时进行。
(二)诚信要求
申报对象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将取消其评审结果。
(三)材料准备要求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须按照“台人专[2007]109号”文件要求,提供能反映本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材料。
申报对象填报的材料与提供的资格证明等内容必须真实一致,材料要求规范、清晰、手续齐全,并按照《申报海洋与渔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材料装订要求》(附件1)装订成册。除统一印制的表格和纸张大小有特别规定之外,一律用A4纸。在提供证书复印件的同时还须提供原件,证书原件由市海洋与渔业局核对无误后予以退回。在提供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材料时,要选择有重点、有代表性、能反映技术水平的材料上报。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不予受理。因材料不符合要求,被退回重新整理而错过评审时间的,责任自负。具体材料的准备需符合以下要求:
1、准备1份完整的材料清单贴在资料袋正面(申报高级职称的资料清单格式见附件3);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可在“台州人才网”“职称评审”栏目中下载),不得使用复印件或打印件;
3、《推荐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由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局或各直属单位负责填写;
4、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材料(连续)、继续教育证书、任期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1套;
5、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各1份(复印件)。如符合免试条件的需填报《外语免试审核表》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各3份;
6、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劳模等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
7、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报告》1份;
8、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论文、著作须提供原件1份,有关研究报告、奖励证书等资料复印件1份;
9、破格晋升上报的对象,须填写《破格推荐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3份;
10、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11、提交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照3张,装入信封袋内。
1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事业单位身份证明材料。
四、申报的程序
1、纸质材料的上报须按相关要求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当地人力社保(职改)部门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海洋与渔业局中评委办公室(联系电话:88488311)。
2、申报对象在上报纸质材料的同时,还需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具体要求和流程见《网上申报说明》(附件14)。
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4年7月22日
附件:(待更新)
1、申报海洋与渔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材料装订要求
2、台州市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清单
3、申报材料清单
4、申报人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
5、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6、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7、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
8、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
9、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
10、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免试审核表
11、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托书
12、申报评审人员花名册
1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4、网上申报说明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