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海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14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52号)规定,2014年度职称外语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为60分。根据《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精神,结合青海实际,经研究,确定2014年度职称外语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省内合格标准为45分。
对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人员,核发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对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人员,核发省内合格证书。请各相关厅局人事处和西宁市、海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8月底统一组织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证书。办理省内合格证书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一张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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