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
技工院校教师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技能人才培养,推动职业技能教育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符合技工院校特点的教师职称评价体系,加强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经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2014年我省将试行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行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技工院校教师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技工院校教师的积极性,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切实加强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技工院校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技工院校教师职业地位,促进技工院校教师全面发展;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切实维护技工院校教师的合法权益;
3、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技工院校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坚持与技工院校人事制度改革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二、试行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的主要内容
1、增设技校教师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完善技工院校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职称和实习指导教师职称体系。技工院校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职称在原已设置初级、中级、高级基础上,增设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正高级讲师;实习指导教师职称在原已设置初级、中级、高级基础上,增设正高级,名称为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岗位比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标准执行。
2、完善技校教师评价标准。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是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为适应实施综合职业能力培养和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的要求,引导教师不断提高培养技能人才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我省技工教育发展实际,结合技能人才培养特点,修订完善《湖北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另发),作为全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指导条件。技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按该条件执行。
3、建立技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正常工作机制。技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在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湖北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承担具体评审事务工作。评委会要健全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完善组织管理办法,扩大评委会组成人员的范围,注重遴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进入评委专家库。
4、申报技校教师正高级职称的三项考试要求。申报技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要求水平能力测试合格。同时,申报技校正高级讲师,外语考试要求为综合类A级合格,计算机考试要求4个模块合格;申报技校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外语考试要求为综合类B级合格,计算机考试要求4个模块合格。符合外语、计算机免试政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的规定办理。
三、试行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的对象范围
我省行政区域内技师学院、高级技校中,具备技校教师正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现在岗从事职业技能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四、2014年试行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有关安排
1、2014年实行技校教师正高级职称申报总量控制。考虑到我省2014年首次评审技校教师正高级职称,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有关要求,按照“树立导向、有序发展、优中选优”的原则,根据我省技工院校及具备申报条件人员分布情况,下达2014年技校教师正高级职称申报名额(附后)。各地、各省部属技工院校在申报名额内组织推荐。
2、2014年申报技校教师正高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安排在评审前组织,测试形式为面试,外语、计算机考试暂不作要求。
3、2014年申报技校教师正高级职称材料报送要求,参照《关于同意开展2014年度全省技校教师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批复》(鄂职改办函〔2014〕45号)执行,报送材料时间可适当延后。
4、2014年技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纳入省技校教师高级评委会正常年度评审工作安排。
2014年我省技校教师正高级职称首次评审,对全省技校教师队伍建设有重要的意义,各地、各省部属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完成。各地对试行技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中的有关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有关情况和政策建议及时向省职改办报告。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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