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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十堰市网络文明传播积分细则
来源:十堰市精神文明网 阅读:965 次 日期:2014-07-28 10: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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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向中国文明网、中国文明网湖北站、湖北文明网、十堰文明网报送信息,被中国文明网采用每条3分,湖北文明网采用每条2分,十堰文明网采用每条1分。

2、博客。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加入文明中国博客圈(http://g.home.news.cn/wmbkq)、湖北十堰文明博客圈(http://g.home.news.cn/hbsy)各得 2分,发布原创博文每篇5分,转发博文每篇2分,博文被中国文明网采用一篇加3分,个人博客访问量超过万人次加5分,访问量每增加1000人次加5分,依次递增。

3、微博。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关注十堰文明办官方微博(http://weibo.com/u/3242707002)得2分,发布或转播一条微博得1分,转播重大活动或当前重点工作每条2分。个人微博粉丝数超过100人次,加10分,每增加50人加5分,依次递增。

4、微信。关注订阅“文明中国”、“文明湖北”公众号得2分,加各小队队长微信好友1人得1分,分享转发一条微信得1分。

5、论坛。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每增加一个论坛ID号加1分,发表主题贴文每条2分,主题贴文被加精或置顶一次加5分,顶贴一次加0.5分。参与活动中指定论坛留言顶贴每条得1分,贴文被中国文明网论坛采用每条加10分。

6、活动。策划组织网络文明传播主题活动每次50分,参与网络文明传播主题活动每次5分。

7、加分。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参与各项网络文明传播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表扬的,酌情加5—20分;传播内容具有一定影响,获全国或省级新闻宣传奖,或原创稿件入选中国文明网优秀稿件,一篇加10分;其他积极行为由小组长根据统计情况酌情打分,报市文明办审核后计入总分。

8、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撰写的所有信息、博文、帖子、微博要与传播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引领文明风尚、推动公民道德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题,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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