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及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特制定此办法。
一、预留计划数量
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的有关规定,普通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艺术类预留计划不超过当年艺术类招生计划的15%,预留计划数须报请省计划主管部门批准。
二、预留计划使用
1.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市、区),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2.用于实行平行志愿且由我校确定投档比例(<105%)的省(市、区),录取可能被退档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
三、预留计划使用的程序
调拨预留计划数5人(含5人)以下,由招生办公室提出并说明调拨理由,报主管校领导批准;调拨预留计划数超过5人,由招生办公室提出并说明调拨理由,报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批。预留计划调拨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流转。
西安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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