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4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选体检工作,现将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体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8月4日早7:30
地点:辽源市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
二、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要按照规定时间到达体检地点,迟到30分钟者不得参加体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拟聘用人选,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准备体检费500元(交体检医院开具收据)。
3、体检全过程严禁考生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体检前考生一律上缴随身手机,由纪检监察人员负责保管,违者体检结果无效,且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结束后考生凭身份证领取手机。
4、体检过程中,考生只能报抽签序号,不允许透露自己的姓名、报考单位和岗位。否则,按照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和聘用资格。
5、严禁考生在亲友陪同下体检,一经发现考生体检结果无效,且取消其聘用资格。
6、考生体检后不得向医护人员打探体检结果,违者体检结果无效。
7、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8、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女生需憋尿做腹检。
9、女性考生月经期、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或工作人员。
10、其他特殊情况请与医护人员或工作人员联系。
三、体检标准
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中 共 辽 源 市 委 组 织 部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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