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留计划数:根据教育部的有关精神,预留不超过学校本科计划总数2%的计划;2014年预留计划30名。
2.使用原则和标准:预留计划用于解决平行志愿投档后出现的生源超过计划数问题。预留计划只能在本省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使用,不得挪作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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