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尚在试用期如何理解?
(1)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2)因竞争上岗、职务晋升提任领导职务,以及调任领导职务尚在试用期内的。
2.聘任制书记员能否报考?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法发〔2003〕18号)规定精神,聘任制书记员不能报考。
3.报考年龄如何计算?
以报名第一天(2014年7月29日)为节点计算,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9日之后出生;38岁周岁以下:1975年7月29日之后出生。
4.2009年县级以下新录用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选调生可否报考?
2009年12月31日前县级以下新录用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选调生可以报考。
5、服务期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考入县级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的可否报考?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后,2011年12月31日前考入县级以下公务员或选调生队伍的,可以报考。
6.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能否报考?
可以报考。一旦录取,领导职务将不再保留。
7.获得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党校学历证书的能否报考?
专业(学业)、结业证书不属于学历证书范畴,不能凭专业(学业)、结业证书报考。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发〔2008〕13号)将此前“党校学历可以享受同等国民教育的有关待遇”的规定删去,所以,党校学历不可比照同等国民教育学历报考。学历认定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
8.取得双专科学历的人员能否按本科学历人员报考?
不能。
9.身份证丢失或已过有效期的,如何参加笔试?
可凭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标准格式并贴有本人照片、盖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印章的户籍证明,参加笔试。
10.对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职位计划表》中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请咨询市直各遴选单位,咨询电话可查询《职位计划表》相关栏目。
11.近五年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中央、国家各部委的表彰如何理解?
指2009年7月以来(含2009年7月)获得的,县委、县政府,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和中央、国家各部委的表彰。
12.同一项工作受到多次表彰的如何加分?
同一项工作受到多次表彰,属于同一级别表彰的,只加分一次,属于多层次表彰的,以最高级别层次的表彰计算加分。
13.量化计分考察如何理解?
在考察环节,各遴选单位要对差额考察人选进行岗位适应性测试,测试的重点见《职位表》,测试的方式由遴选单位选定。遴选单位还要对差额考察人选的工作实绩、工作经历、群众公认度等进行考察,形成综合评价报告,党组(党委)研究后按照1:1的比例提出拟遴选人员。
14.是否有指定的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此次遴选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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