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太原市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由太原市市委宣传部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并人社专字[2014]57号)安排,现将2014年度太原市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社会组织中,在新闻行业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的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一)政治条件。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有关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二)学历要求。必须具备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关于学历认可,均以本单位经过学历清查登记证实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所实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文凭或学位证书为准。其他任何证件或证明都不能作为相应的学历依据。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专业学历,须与本人实际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相同,若为专业相近学历,须取得学历后满3年,方可按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对待。
(三)任职年限。自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当年算起,实算至2014年底。任职前已具备大学本科学历的,需担任助理记者或助理编辑满4年,即在2010年底前聘任;任现职期间取得规定相应学历(至今不满4年),任现职须满6年,即在2008年底前聘任;硕士研究生学历需担任助理记者、助理编辑满2年,即在2012年底前聘任。
非公经济和新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的有关规定取得任职资格后,从事新闻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以有效聘用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可按任职时间计算。
(四)能力要求。
1、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模范地遵守党的新闻纪律和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准则。
2、具有较系统的新闻理论、专业知识和较为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在新闻专业的某一方面有研究和专长。
3、具有一定的新闻工作经验,能解决采编业务中的疑难问题,有相当数量的新闻作品,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有一篇新闻作品(获奖人员名单中须有参评人)获市级以上好新闻三等奖或市广播电视、报纸好新闻奖。如果是集体奖,须有单位出具证明,证明参评人是主创人员。
(2)参与组织实施一项以上重大活动、重大典型或战役性报道,并在一定范围内产生较大社会影响(须有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
(五)论文要求。须有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在省级以上专业书、报刊上独立或以排名第一发表的2000字以上专业论文一篇(作为答辩论文)。所发表专业论文内容须与本人现从事专业一致。凡申报时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须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验证并出具加盖单位人事印鉴的检索页,否则不得在申报评审条件规定的量化业绩内计算,只能作为评审参考条件。
(六)外语条件及计算机要求。任现职以来取得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外语相应级别合格证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
(七)考核要求。申报参评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且任期内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八)专业考试。试行新闻专业业务考试,实行末尾成绩淘汰制。
(九)专业答辩。实行答辩论文评判及专业答辩命题匿名制、现场答辩公开的办法进行,实行答辩淘汰制。
(十)继续教育规定。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和职业道德、知识产权、能力建设三门公需课程培训考试合格,由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负责继续教育主管工作处室对继续教育证书进行验证,并出具完成继续教育证明;撰写并提交“敬业?创新”为主题心得体会1篇,未提交心得体会,或心得体会经主管部门、评委会承办机构评判为三级的人员,不得推荐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转发<关于严格职称申报评审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专字〔2011〕161号)要求,对任职资格评审的条件、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情况及参评人员的综合考评结果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方可按程序上报材料。
国有企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县级企事业单位由本级人社部门推荐),非公经济和新社会组织人员须经人事代理部门推荐。事业单位推荐时须注明岗位、职数空缺、推荐人姓名,公示有无异议等情况,并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太原市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额申请表》。
报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目录表》一份(打印);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四份(不得复印);
3、任现职期间2011、2012、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各一份;
4、本人业务工作报告(1500字左右)一份(A4纸打印);
5、《太原市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综合考评表》(该表见附件一)打印一式10份(A3纸打印);
6、任现职以后的新闻代表作品(包括消息、通讯、评论、论文等);
7、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后取学历需进行验证)、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或聘用合同)、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有关奖励证书,以上均应有原件和复印件;
8、反映本人学识水平的论文和著作原件、验证检索网页及复印件各一份;
9、专业答辩论文一式三份,封面用A4纸打印(封面样式见附件三)。
申报材料各项内容需如实填写清楚,不得漏项。参评人员的政治表现、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等情况由本人所在单位负责核实,核实栏目和随附的有关证书、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要加盖单位人事印鉴。
对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材料将不予受理。对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当年申报参评资格或评审通过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有关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今后1至3年申报资格的处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批评。
四、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2014年7月15日―10月30日
报送地点:市委宣传部干部处(新建路81号市委大院东楼二层)
联系电话:4030693
附件:
1.《太原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综合考评表》(待更新)
2.《太原市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额申请表》(待更新)
3.太原市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论文封面样式(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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