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企业评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原则上按照有关系列《试行条例》及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评审任职资格时,结合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以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履行现任职务的实绩和取得的经济效益为主要考核依据,参考本人的学历和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资历。
一、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
(2)高中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或初中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0年。
二、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或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或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
(2)高中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0年,并担任技术员职务满4年,或初中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6年,并担任技术员职务满4年。
三、担任工程师职务,应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有一定从事专业技术或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成果和经济效益,能主管企业的技术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一)或(二)的: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1、获硕士学位,并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
3、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7年;
4、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5、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
6、县(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市(地)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或获得一项以上发明专利、三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的设计人;或获得县(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优秀新产品奖、质量管理成果奖、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奖、创新成果奖等3个以上奖项的主要贡献者;或获得2个以上省级优秀新产品奖、一个以上国家级优秀新产品奖的主要贡献者。
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与从事专业工作对口或相近。
(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2条,可以申报工程师职务资格:
1、学历、资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并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2)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3)大学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
(4)中专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0年(其中高中中专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5)高中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0年,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2、成果、业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专业论文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市(地)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并产生较大影响者。
(2)获得县(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其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3)获得县(市)级及其以上优秀新产品奖的主要贡献者;或获得县(市)级及其以上各类优秀工程奖的主要贡献者;或得获县(市)级质量管理成果奖,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奖、创新成果奖;或获得两项以上使用新型专利的设计人。
(4)获得县(市)级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及市(地)级以上业务部门先进荣誉称号者(不含协会、团体等荣誉称号)。
(5)主持管理企业的工程技术工作,成绩突出,取得较显著的经济效益;近两年内企业年均销售收入二千万元以上,年均利税二百万元以上;或出口创汇一百万美元以上;或主持完成技术含量、产品档次、经济效益较高且总投资在一千万元以上的技改、新建项目;或主持完成省级以上创新项目、火炬计划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6)分管生产技术的企业负责人或规模企业的中层以上工程技术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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