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丽教师〔2014〕9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做好申报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所有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对象的学校都必须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任务,同时必须有空缺岗位。申报对象无违反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行为。班主任条件参照缙教人〔2008〕256号文件执行(见附件2)。
附件:
温馨提示:
《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doc》来源于缙云教育网,最近更新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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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