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喀什市“国培计划(2014)”新疆农村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的通知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教育局网 阅读:4649 次 日期:2014-08-01 1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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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教育局: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4)”-新疆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新教师办〔2014〕22号)精神,我区需组织2000名教师参加“国培计划(2014)”—新疆农村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培训项目,为做好我区参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依托教师网络研修社区,以提升学科教师教学技能为目标,以解决教师专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为中心,结合教师日常教学活动,对中小学各学科教师进行140学时的专项培训(其中,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不少于50学时),进一步创新教师网络研修模式,推动校本研修常态化,促进以校为本的教师全员培训,全面提升中小学校教师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学科教学的能力,引领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学科教师,以学校为单位,原则上全员参训。根据地区教育局名额分配计划及各县市、学校教师数量情况,由各县市教育局遴选确定项目校。项目校基本条件为:培训工作绩效突出,积极性高;具备良好的网络条件,能满足全校教师全员网络研修,且教师具备一定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原则上项目学校中,小学教师不少于50%。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1、全员培训采取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相结合、线上学习交流与线下学习研修相结合的混合式学习模式,以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中心,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培训重点之一,紧密结合教师教育教学实际,以提高教育教学技能为主,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知识深度融合,引领教师专业成长。

2、为落实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各县市要分级建立管理员队伍和培训辅导团队。县市管理员由教育局师训部门人员或指定人员担任,培训辅导团队由本县市教师培训机构的负责人、教研员、骨干教师担任;项目校管理员由熟悉网络培训的人员担任,培训辅导团队由学校负责培训工作的校长(副校长)牵头,遴选教研组长、教研员、骨干教师组成。管理员和培训辅导团队具体职责见附件1。

管理员和培训辅导团队培训采取集中面授方式进行,自治区“国培计划”远程培训项目办负责地、县、校三级管理员和培训辅导团队培训,地区教育局将选派县市的县、校管理员和县、校培训辅导团队人员各1名参加自治区举办的集中面授培训,各县市教育局务必于8月8日前将附件2电子版报送地区教育局师训部。

四、培训时间及参训学员名额分配

管理员和培训辅导团队培训时间为9月14-19日(具体培训安排由自治区项目办通知),全员培训时间为9月22日-2015年3月31日。培训机构及参训学员名额分配见“国培计划(2014)”——新疆农村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提升培训项目一览表(附件3)。

五、学员报送

1、报送途径。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培计划”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提升教师培训信息化管理水平,自治区教育厅开发研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信息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从今年起,参训学员的选派、报送、组织与管理等相关工作将全部通过平台来完成。平台维护及技术支持由“国培计划”项目办具体负责,各县市教育局和项目校要指定专人担任平台管理员,负责帐号开设、学员名单报送、材料报送等相关工作。

2、报送时间。各县市务必于8月15日前通过平台将参训教师以项目校为单位逐级报送。

六、培训课时

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结束后,参训学员经承训机构考核合格,由承训机构颁发《结业证》,并将培训纳入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第五个五年管理周期,其中,50课时计入继续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时,90课时计入继续教育校(园)本培训课时。

七、项目组织管理

(一)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负责培训项目统筹管理和协调指导。“国培计划”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设在新疆电化教育馆)负责农村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各县市教育局和学校要积极配合“国培计划”项目办做好培训组织实施工作。在农村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提升培训项目中,配合做好学员的选派与管理、培训辅导团队的遴选与培训、校本研修的组织与实施等工作。同时,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参训学员培训课时的登记工作。

(三)各县市教育局和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教师职后培训工作的认识。今年是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第五个五年管理周期的第一年,各县市教育局要加大培训工作的宣传力度,把落实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工作与“国培计划”项目实施有机结合,积极克服教师短缺、教学与培训矛盾突出的问题,足额选派教师参加,既抓住国家高质量培训和免费培训的机遇,又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切实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本县市组织实施教师培训工作的能力水平。自治区、地区将在本年度培训项目结束后对“国培计划”学员遴选和组织报到情况进行通报。

(四)此次培训由教育部、财政部及自治区财政厅提供专项经费。其中,教育部、财政部经费用于支付农村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提升培训项目中参训学员培训费、项目管理员和培训辅导团队集中培训费、住宿费。自治区财政厅经费用于支付农村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提升培训项目中管理员和培训者交通补助费。

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系人:倪友利 董秋瑾 电话:0991-7606115

电子信箱:szcnyl@126.com

自治区“国培计划”集中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

联系人:王 扬 0991-4336811

邮箱:xjgpjhxmb@126.com

自治区“国培计划”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

联系人:阿迪力·艾合买提 李红娟

电话:0991-8895116 0991-8890110

电子信箱:xjgpxmb@163.com

地区教育局师训部

联系人:杨启辉 13209072358

电子邮箱:ksdqsxb@163.com

地区教育局信息中心

联系人:帕孜力江 13899169002

北京大学网络学院联系人:郭萌 电话:010-62767023

电子信箱:395857528@qq.com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喀什地区教育局办公室

附件:1、项目管理员和培训辅导团队职责

2、“国培计划(2014)”—新疆农村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管理员和培训辅导团队负责人信息表(待更新)

3、“国培计划(2014)”—新疆农村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提升培训项目一览表(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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