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人教〔2014〕27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中职学校: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122号)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我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的送审要求
(一)申报评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员)的教师(含实验人员),请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4〕77号)要求做好材料。
(二)申报评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级、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含实验人员),请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3〕61号)要求做好材料。
二、申报材料的时效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122号)规定,申报材料的时效截止于2014年8月31日,后期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今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三、申报材料的上报时间
(一)申报评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员)的教师,请于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申报评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级、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请于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其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表》需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25份)报送至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蓝苑。电话:2260773。
惠州市教育局
2014年8月1日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温馨提示:
以上附件来源于惠州市教育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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