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宣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宣办发〔2007〕30号)文件精神,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公开选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人数
在本市基层一线、县(市、区)及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财政全额供给的工作人员,选聘人数2名。
二、选聘岗位
见《2014年宣城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三、选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2年8月11日以前进入事业单位工作,含试用期,工作经历计算到2014年8月11日),身体健康;
4、2012、2013年在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
6、符合干部回避的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机构改革中分流和试用期内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处分期)内的;
3、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已立案正在受审查的。
四、方式、程序和时间
本次选聘采用报考者个人申请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宣城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宣城市敬亭山东大门广场“为人民服务礼堂”);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11日至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考人员报名时,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提交有效身份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属于在编在岗教师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选聘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选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选聘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须填写《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负责。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须于8月18日—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到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
为确保选聘质量,其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2:1,否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聘计划数。
(三)笔试
1、笔试科目:报考管理岗位的人员考申论;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经济学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法。主要内容为:
①申论: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测查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②专业知识:经济学、统计、经济法等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2014年8月23日上午8:30—10: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请考生自行查询。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选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选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若等于或少于选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并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不再递补。
2、面试
(1)面试方式
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剩余考官的平均成绩为最后面试成绩。
(3)面试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4)总成绩合成: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等均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5)为确保选聘质量,当选聘岗位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聘岗位选聘计划数时,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方可进入考核。
(五)考核
根据总成绩,依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实际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数,若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管理岗位则以申论最后一题、专业技术岗位则以客观题部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考核包括政治素质、工作表现、健康状况等,同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再审。因考核不合格或资格再审不合格出现选聘岗位人选缺额的,按规定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考核工作由市敬亭山管委会负责,市敬亭山管委会派出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实施考核。考核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健康状况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定。考核结束时,考核组要如实写出考核报告,提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结论。考核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六)公示
选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宣城市人社局及市敬亭山风景名胜区网站公示3天。其中,确定为拟选聘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7天。
(七)试用和选聘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发放选聘通知书。选聘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制度,其间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并按所选聘岗位重新定岗,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五、信息发布、监督电话
(一)信息发布:2014年宣城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信息请查阅: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xcrs.gov.cn)
宣城市人事(培训)考试网
(http://www.xcpta.gov.cn)
宣城市敬亭山风景名胜区网站
(http://www.xcjts.com.cn)
(二)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监察室):0563-3019447
(三)咨询电话:
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25158692515815
六、纪律与监督
(一)整个选聘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并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需要回避的,应按有关规定回避。发现徇私舞弊、泄密等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参加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选聘资格,两年内不得提拔任职和参加全市公开选聘;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违纪责任。
1、在笔试、面试中有舞弊行为的;
2、选聘过程中,采取请客送礼、行贿、威胁、欺骗等形式对市直选聘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面试考官、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施加影响的;
3、用诬告、造谣中伤等手段诋毁、攻击其他竞选者或他人的。
宣城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1日
附:
1、宣城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
温馨提示:
《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来源于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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