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州市闽侯县录用小学幼儿园(含特教)教师岗前培训班通知
来源:闽侯县教育局网 阅读:1039 次 日期:2014-08-02 10: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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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新任教师: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为帮助新任教师尽快适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更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促其成为师德高尚、基本功过硬、符合时代要求的合格教师。经研究决定举办2014年新录用小学、幼儿园(含特教)教师岗前培训班,凡新录用小学、幼儿园(含特教)教师均应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中学委托福州市教育局培训,详见福州市教育局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形式

集中培训、分散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二、 培训对象

2014年新录用的闽侯县小学、幼儿园(含特教)新任教师。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14年8月13日—15日

报到时间:8月13日上午8:00-8:30,地点:闽侯县教师进修学校1号楼五层阶梯教室。

四、 培训内容

教育政策法规、教师礼仪修养、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基本功训练、班主任工作、学科课程改革培训等内容。

五、考核办法

1. 全程培训,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暑期岗前集中培训;第二阶段于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分学科开展教学实践跟踪培训一年,即见习期培训。

2.培训考核由以下几项综合评定:①出勤情况,②学习作业完成情况,③课堂笔记,④考试成绩。

六、培训费用

1、培训费用由县教师进修学校继续教育经费支出。

2.新教师随带两张一寸相片(近照)。

3.新教师往返旅途注意安全,差旅费回任职单位报销。

新教师选择岗位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1、全体新教师请于8月16日上午9:00集中教育局五楼阶梯教室选择岗位。

2、签订协议时材料未交全的新教师,应于岗前培训期间将所缺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教育局人事科档案室(教育局四楼,联系电话:22061196)审核,材料不全者将取消录用资格。

3、应提交材料: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等(当时已审核提交的材料无需再审核)。

闽侯县教育局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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