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顺利办理新教师录用手续,及开展新教师试用期培训工作,现将报到和首次集中培训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2014年8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5:00。
二、报到地点: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三、报到对象:2014年县教育局新招聘的事业编制教师(详见2014年5月27日、6月18日、7月30日象山教育信息网上公布的拟录用名单;因怀孕等因素未能及时体检的,也应正常报到及参加培训)。
四、报到须带材料:
(1)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应届毕业生带);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应、往届毕业生都带);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应、往届毕业生都带);
(4)《象山县单位事业人员录用审批表》一式二份(应、往届毕业生都带,下载附件1并填写,请参照样表填写,包括选拔单位意见和主管部门意见,并将电子稿用A4纸正反面打印);
(5)所有拟录用教师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行为的证明(应、往届毕业生都带,应届生户口未迁回户籍所在地的由毕业学校保卫处出具证明。下载附件2填写);
(6)非象山籍新教师(包括应、往届毕业生)要求到户籍所在地610办公室(各县市区设有专门的610办公室)进行政审,并在报到时将政审证明上交,下载附件3填写;象山籍新教师(包括应、往届毕业生)下载附件4填写后将电子稿发送至648724356@qq.com,由局统一向县610办公室申请政审;
(7)所有拟录用教师每人从思想、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写一份一千字左右的个人小结,将word电子稿发送至648724356@qq.com(注明姓名、学科)。
五、培训时间:2014年8月19日—21日(具体详见中旬教科研中心网)。
六、培训地点:象山县教育园区图书馆二楼报告厅。
七、注意事项
(1)未转档案的,请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正常录用;
(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应尽快考取,以免影响以后的职评及工资;
(3)毕业生应在8月25日前凭干部介绍信和工资介绍信到指定学校报到(介绍信于上岗培训时下发),到校后再办理好户口及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4)培训时请认真填写《宁波市中小学新入职教师培训考核登记表》(20日上午下发);
(5)新教师培训本旅费回单位报销,食宿自理。
联系电话:65732890,65768781。
附件下载详情请登录:http://www.xsedu.net.cn/Article/Class12/201408/29453.html
象山县教育局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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